印度尼西亚海关规定所有进出口货件必须持有当地收货人(进口商)或发货人(出口商)的税号 (NPWP)

公司动态2021-07-19
自2021年8月1日起,印度尼西亚海关规定所有进出口货件必须持有当地收货人(进口商)或发货人(出口商)的税号 (NPWP),如果缺少税号或税号无效,货件将可能会无法清关,退回始发地。
故此,请贵司提醒寄件人,所有出口至印度尼西亚货件需按要求在运单上提供收件人税号:
企业-提供印尼税号(NPWP-Nomor Pokok Wajib Pajak)
私人-提供印度尼西亚税号(NPWP-Nomor Pokok Wajib Pajak)或下列任一项:
a.如是当地国民,提供印尼国民的印尼身份证号码(称为NIK-Nomor Induk kependukan)或印尼驾照;
b.如是外国人,提供护照号码或印尼驾照;